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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青少年等级考试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6-24浏览:1165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电子学会青少年等级考试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培训质量,提升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学服务能力,现就规范青少年等级考试师资培训工作有关事知如下:

  一、严格培训资质

  中国电子学会批复认定的地区考试服务中心和人才培训基地要严格在批准的专业领域、级别和地区内开展师资培训。不具备师资培训资质的单位不得举办中国电子学会青少年等级考试师资培训活动,不得申请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不具备讲师资质的不得参与授课,项目背景、政策解读、考务知识等内容原则上由中国电子学会工作人员授课。

  二、落实备案制度

  地区考试服务中心和人才培训基地必须在培训前1个月内填写培训开班备案表(附件1)将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器材、培训讲师、招生通知文件等信息报中国电子学会科普培训与应用推广中心备案。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组织实施工作,严禁先培训再备案。

  三、实行抽查制度

  为确保师资培训机构规范培训,中国电子学会科普培训与应用推广中心将采取不定时、不打招呼的形式进行抽查,抽查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1.制度是否健全;2.培训办公、理论上课、实训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3.培训器材、培训讲师是否符合要求(青少机器人技术等级考试师资培训的器材必须通过符合性测试,讲师必须为中国电子学会讲师专家库专家);4.收费是否符合规定(附件2);5.教学管理是否规范,严禁少培训,不培训;6.档案管理是否完整(招生文件、签到表、学员信息、证书数据、现场照片、新闻稿等)。

  四、存在问题处理

  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投诉举报并经核实的问题,中国电子学会科普培训与应用推广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取消合作培训资质等处理。


中国电子学会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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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青少年等级考试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pdf

青少年等级考试师资培训开班备案表.docx

师资培训收费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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