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电子信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现就做好新版培训结业证书启用及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新版证书
自2019年11月起,中国电子学会所有举办及联合举办的各类人才培养项目正式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才》和《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证书)(附件1),原证书不再使用。新版证书沿用前一版证书基本颜色,对内页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于证书内页增加了水印、浮雕底纹、无色荧光、红章变色等防伪技术,新版证书不再加盖钢印。
二、证书的管理
证书是按照相关课程和人才标准进行学习并通过考核的凭证,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许可,自愿申请。各培训基地、分支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子信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坚持“必培训、必考核”、“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杜绝乱发证现象,禁止夸大宣传,维护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证书的取得
各培训基地、分支机构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须按要求进行审核备案,培训结束后可向中国电子学会申请颁发相关证书。申请证书须提交《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学员电子版1寸标准白底证件照片(附件3)及《证书申请承诺书》(附件4)。证书信息审核通过后并缴纳证书工本费,中国电子学会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和发放,学员及机构可登录中国电子学会官方网站www.cie.org.cn进行查询。
四、证书的补办(变更)
持证人填写《证书补办(变更)申请表》(附件5)向培训基地、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并缴纳证书补办工本费,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和发放。
附件:
1.专业技术人才证书
2.《学员信息汇总表及填写要求》
3.电子照片要求
4.《证书申请承诺书》
5.《证书补办(变更)申请表》
中国电子学会
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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