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电子信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是中国电子学会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教育咨询机构等单位,以用人需求为导向面向社会实施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按照《电子信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电子信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培养基地分为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培训基地的申报主体是社会组织、教育咨询机构等单位;实训基地的申报主体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有丰富的人才培养工作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资格。原则上要求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二)具备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的软、硬件配套设施及教学场地环境。培训基地应具备培训课程、实施能力及完备的培训管理体系。实训基地应具备实训设备、实训环境及配套的服务保障能力。
(三)具备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和师资团队,专职工作人员和专家数量均不少于10人。
(四)具有一定的教育培训资源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近三年累计培训电子信息领域人员不少于1000人。
(五)具有良好社会信用,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不良借贷等行为。
(六)须有机构推荐,推荐机构可以为各省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学会。培训基地可以推荐实训基地。
三、申报材料
(一)培养基地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四、认定程序
(一)推荐申报。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2份)经推荐盖章后寄送至中国电子学会。电子版(word)发送至指定邮箱xinxizhongxin@139.com,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须按照“培养基地申请+单位”格式注明。
(二)考察评审。中国电子学会将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开展实地考察,定期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综合情况和各项指标进行集中评审。
(三)研究确定。参考专家评审结果,研究确定为培养基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及考核管理。
五、基地运行
基地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规范开展人才培养活动,突出公益性、示范性,中国电子学会将在项目、资金、政策等多方面给予支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老师、王老师
电话:010-68600725、010-6860071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普惠南里13号
附件:培养基地申报书.docx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电子信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培养基地的通知.pdf
中国电子学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