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电子信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是中国电子学会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教育咨询机构等单位,以用人需求为导向面向社会实施的人才培养项目。
按照《电子信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电子信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培养基地分为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培训基地的申报主体是社会组织、教育咨询机构等单位;实训基地的申报主体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有丰富的人才培养工作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资格。原则上要求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二)具备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的软、硬件配套设施及教学场地环境。培训基地应具备培训课程、实施能力及完备的培训管理体系。实训基地应具备实训设备、实训环境及配套的服务保障能力。
(三)具备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和师资团队,专职工作人员和专家数量均不少于10人。
(四)具有一定的教育培训资源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近三年累计培训电子信息领域人员不少于1000人。
(五)具有良好社会信用,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不良借贷等行为。
(六)须有机构推荐,推荐机构可以为各省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学会。培训基地可以推荐实训基地。
三、申报材料
(一)培养基地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四、认定程序
(一)推荐申报。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2份)经推荐盖章后寄送至中国电子学会。电子版(word)发送至指定邮箱xinxizhongxin@139.com,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须按照“培养基地申请+单位”格式注明。
(二)考察评审。中国电子学会将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开展实地考察,定期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综合情况和各项指标进行集中评审。
(三)研究确定。参考专家评审结果,研究确定为培养基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及考核管理。
五、基地运行
基地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规范开展人才培养活动,突出公益性、示范性,中国电子学会将在项目、资金、政策等多方面给予支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老师、王老师
电话:010-68600725、010-6860071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普惠南里13号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电子信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培养基地的通知.pdf
中国电子学会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