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探索建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认证制度。
(二)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负责项目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多方监督的管理体制。
(三)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制定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样式和编码规则,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征集遴选发布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具体实施,对在本地区组织的培训和评价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五)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开发国家职业标准、提供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信息网络查询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