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1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23号)等文件精神,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高企事业单位数字技术技能水平,培养有良好科学素养、精于实操应用、能够解决复杂问题的工程技术人才,培育一批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我校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数字化管理师培训机构和考核站点,现面向全省举办数字技术工程师(数字化管理师)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或拟从事数字经济领域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校教师、自由职业者和应届毕业生)
二、培训职业
职业名称:数字化管理师。
职业编码:2-02-30-11。
三、培训时间和规模
每月5日前满40人即开班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学习与专业能力实践,主要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知识、数字化组织管理、数字化沟通管理、数字化协同管理、数字化应用开发管理、数据管理。
五、报名条件
从事或拟从事数字经济领域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和应届毕业生)培训合格可以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一)本科毕业或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大学专科学历,且工作满1年;
(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大专、本科学历报名。
六、培训实施
(一)师资力量:培训由学院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技术专家组成讲师队伍,对学员进行理论讲解、应用实战、交流答疑等。
(二)培训方向:数字化管理师。
(三)培训时长:60标准学时。
(四)培训形式:线上+线下。
(五)考核形式: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
七、培训收费
培训收费为3880元/人,费用不含交通、食宿等费用,学员缴费后,由江西财经大学开具培训费发票。培训费须在开班前缴纳,开班后不退。培训合格后学员可自愿参加专业技术等级评价,评价费用为500元/人/次(评价前另行收取)培训费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江西财经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财大支行
银行帐号:1502210809026400596
备注:第X期数字化管理师+姓名
八、培训成果
(一)学员可系统学习数字化管理师的知识体系,掌握运用数字化技术,并可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较复杂问题,有效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就业竞争力。
(二)培训合格证书: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按要求参加培训结业考核(学员有三次通过培训考核的机会),考核合格后颁发江西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化管理师(初级)培训合格证书。
(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学员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符合条件的学员,可向评价机构(中国电子学会)申报数字化管理师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考核合格后取得数字化管理师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初级)。
(四)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23号),可获得以下成果:
1.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统计范围,可参照享受相关人才政策。
2.参加培育项目的学时,可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当年度全国有效。
3.对参加培育项目且符合我省职称申报评审范围的人员,取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无需换发职称证书;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重要参考。用人单位在聘的数字经济领域各层级高技能人才,参加培育项目并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享受贯通专业技术职称政策。
4.鼓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职工教育经费规定的最高额度提取培训经费,并向参加培育项目的人才倾斜,确保技术技能人才脱产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享受与在岗同等的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
5.取得高级职称的数字经济人才,支持申报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应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6.对于符合我省创业扶持相关规定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可申请享受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
九、联系方式
江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专技部
电 话: 0791-88698354
联系人:熊老师 17770892354(微信同号)
彭老师 13576132597(微信号:bgm32367)